【全面檢測】懲教署全面檢測還押人士 所涉案件押後或重新排期
發布時間: 2022/02/18 11:53
最後更新: 2022/02/18 22:36
新冠疫情嚴峻,法庭聆訊亦受影響。懲教署於今(18日)天起替所有還押於懲教院所的囚犯及疑犯作全面檢測,預計持續至2月底,因此所有被還押疑犯及囚犯均未能到各法院應訊,所有案件均押後或重新排期。
懲教署發言人回應TOPick記者查詢時表示,截至本周四(17日)共有43名職員(當中包括5名文職人員)及20名新收納的在囚人士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。
署方表示今(18日)起在懲教院所推行「鎖倉運作模式」以盡量減少人流和接觸,並會為所有職員及在囚人士進行全面檢測,直至2月27日期間暫停安排在囚人士前往法庭應訊。
高等法院今早原定處理的販毒及搶劫案判刑,因被告均被還押而未有到庭,而有關全面檢測或須持續至2月底,故法官將部分案件押後至2月底或重新排期處理,而正在審訊的案件亦須押後。
涉及發表煽動言論而被控的古思堯,原定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,古正被還押中,控方於庭上表示有懲教員疑確診,加上所有還押人士須被安排檢測,故被告今亦未能到庭應訊,案件須押後。
疫情期間法庭聆訊如常進行,高院涉及須陪審團審訊的案件均須重新排期,正在審訊的案件則如期進行。
司法機構發言人回應TOPick記者查詢時表示,一直密切監察公共衞生情況,以適時推行措施,確保法庭在情況許可下能繼續安全地維持運作。
按現行機制,所有已排期的案件會於原定日期繼續開庭聆訊。法官會按個別案件的實際情況,包括因應懲教署就還柙人士的安排、被告人因病或其他理由不能出庭應訊,作出合適指示。有關指示包括押後聆訊,或若法律容許而又不損害公平審訊的原則,在被告人缺席但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繼續進行聆訊,以處理案件的其他程序等等,不能一概而論。
就被押後聆訊的案件,無論基於甚麼原因,法庭均會按法官指示,在確保司法公義的原則下,按實際情況盡快排期再訊。
一文看清強制檢測方法及途徑:https://bit.ly/3stkd4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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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、梁錦麟